10 月30 日,国家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消息显示,根据2015 年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专项监管工作情况,已经向有关电网企业下达了监管意见书。从监管情况看,山东省回购工作规范有序、成效明显,国网山东公司已累计回购国电菏泽、华电青岛等10 个电源自建送出工程,回购金额达6.36 亿元。专项监管期间,厂网双方陆续启动了华能、华电等3 项送出工程的回购工作,涉及送出线路长度201 公里、投资额1.89 亿元。今年6 月4 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南京召开了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2015 年市场监管7项重点专项工作之一,重点监管范围为山西、山东、江苏、河南、湖南、四川、云南等7 省,江苏省为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形成历史较长,情况复杂,与我国电力投资体制、电价机制关系密切。近年来,发电企业送出工程资产处置问题已成为影响厂网关系和谐,增加发电企业负担,不利于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送出工程回购工作对理顺厂网关系和电网安全运行有着重要意义。